深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,助力网络强国建设
更新时间:2017-02-15 15:13:40点击次数:2600次字号:T|T
2015年,网络安全管理局积极推进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研究和网络信息安全立法、网络安全示范工程、数据安全和用户信息保护、基础电信企业安全责任考核、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、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等重点工作,为推动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。
2015年,网络安全管理局积极推进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研究和网络信息安全立法、网络安全示范工程、数据安全和用户信息保护、基础电信企业安全责任考核、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、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等重点工作,为推动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。
(一)坚持服务大局,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。扎实抓好基础网络和重点网站安全防护、网络威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,确保网络基础设施和重点网站安全稳定运行,圆满完成抗战胜利70周年、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、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任务。组织行业扎实开展暴恐音视频专项打击治理,有力净化网络环境。
(二)坚持着眼长远,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整体谋划。组织开展“十三五”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规划的编制研究工作,初步明确“十三五”时期工作目标、主线和重点任务。强化法律政策研究储备,参与做好《网络安全法》、《反恐怖主义法》的立法协同推进工作,积极反映行业立法诉求。建立行业网络安全态势季度研判、部省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风险监测通报等机制,进一步密切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,形成安全监管合力。
(三)坚持拓展深化,全面加强行业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。深入开展年度网络安全防护检查,完成2807个三级以上网络和系统定级备案调整和风险评估。开展行业网络安全防护试点示范,围绕云平台安全防护等8个重点领域征集并遴选出33个典型示范项目,并做好行业内经验推广准备。突出抓好数据安全和用户信息保护,抓紧研究制定加强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指导意见。及时妥善处置多起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,指导出台《漏洞信息披露和处置自律公约》。强化移动应用商店安全责任监督落实,推行第三方数字签名认证。指导举办网络安全技术对抗赛,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活动,提升公众网络安全意识。
(四)抓好责任落实,提升信息安全监管水平。强化事中事后安全监管,深入推进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,持续做好监测巡查和风险提示通报。组织行业深入开展“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”专项行动,加大对有关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,同时扎实做好“扫黄打非”等专项工作,切实维护公众和用户利益。
(五)强化监督检查,全面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登记。联合公安、工商两部门深入开展电话“黑卡”治理专项行动,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实名登记暗访抽查和责任追究力度,规范实体渠道监管,加强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引导,并配合及时关停电话“黑卡”等。全年累计完成3000余万老用户实名补登记工作,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92%,并关停涉嫌违法犯罪的“黑卡”号码10万余个。
(六)注重完善体系,大力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。加快IDC/ISP等信息安全技术管理系统建设等,推动部、省、企业三级系统对接联调。积极推进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,提升重大突发网络安全事件信息通报和处置调度能力。指导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,提升企业自身安全技术能力和水平。
2016年,网络安全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坚持“谋整体”,全面做好法律规划战略等顶层谋划和落地实施工作。编制出台《信息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明确“十三五”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重大项目、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。同时,做好国家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及“互联网+”行动计划、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的落实工作。紧密跟踪《网络安全法》、《反恐怖主义法》立法进程并参与做好制定和落实等工作。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体系,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问题研究,提高科学决策水平。
(二)坚持“促发展”,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环境治理,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环境。深入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。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监管力度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部署落实和监督检查,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用户信息保护。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,切实保护用户信息安全。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,包括打击治理通讯信息诈骗、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,净化网络环境。
(三)坚持“强能力”,与时俱进地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和技术保障能力。将安全监管作为重要要素和关键环节加强统筹设计,构建管理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的安全监管体系。深化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,进一步抓好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落实。深入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登记,强化对网络营销渠道、移动转售企业实名工作的监督管理,指导督促做好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工作,确保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%以上。统筹指导基础电信企业、各通信管理局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建设。
(四)坚持“重机制”,积极主动加强内外部机制建设。进一步密切与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,落实好相关工作部署,共同做好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相关工作。围绕建立完善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整体监管格局,完善网络安全季度研判与态势分析、行业信息通报等机制,加强对各通信管理局、相关支撑单位的业务指导、信息共享和交流培训,形成工作合力。
(五)坚持“保安全”,把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毫不动摇地做好重大活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。围绕网络反恐维稳工作需要,强化机制和预案建设,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打击暴恐音视频等专项行动,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博睿勤 (编辑:Bring)